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

臉書與我的生活

8年前的2月,因為祖克柏(Zuckerburg)和朋友發明了臉書,所以我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變化。現在無論是個人隱私還是公共資訊,我們這輩的人都喜歡透過社群網站與別人聯繫。

到目前為止,臉書已完全融入了我們的社會,包括:政治,宗教,企業,愛情等等。某些人透過臉書認識自己的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,可是反過來說,某些人則因為「感情狀態欄」填寫 「單身」而被要求離婚。更某些人找尋工作時,甚至還要讓公司來觀察自己所有的隱私資料。由此可見,臉書已在社會中不可或缺。

就我個人而言,臉書與其他的社群網站,包括推特(Twitter)、微博,和Linkedin等,最重要的功能還是讓人際關係愈來愈密切。我們可以分享許多意見,還可以分享喜歡的東西。此外,可以隨時跟親友聯繫。

我ㄧ直認為旅游能開闊視野。因此曾經在印尼、台灣和中國大陸都生活過一段時間。旅遊在外的感受,誠如許多所說的“遠親不如近鄰”,不過我還是想家,還是想念所有的朋友。幸而因為現在各地都有網絡,使我能持續跟親朋好友聯絡,尤其是跟我女朋友──因為我們都加入臉書與別的社群網絡,心裡確實有 “海內存知己,天涯若比鄰”那種感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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